上海中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01年4月23日和6月13日 分别向上海华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晨集团”)借款5000万元和3000万 元,并于2001年8月16日在《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刊登了上述关联交易公 告。目前该事项尚有待本公司股东大会追认。
    在此期间,由于华晨集团与本公司国家股股东代表——上海医药(集团) 有限公 司两次签订的托管协议(详见2001年6月30日和2001年10月11日《上海证券报》和《 证券时报》上刊登的有关公告),每次托管期限是三个月, 原计划将在国家财政部批 准本公司国家股股权转让后立即召开有关股东大会。但根据现行国家有关规定, 该 托管状态仍将延续较长一段时间。因此决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的临时股东大会 将于2002年1月底或2月初召开, 具体日期敬请参见本公司在《上海证券报》和《证 券时报》上刊登的有关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就有关临时股东大会未能及时召开向全体股东及广大 投资者表示深深的歉意!
    特此公告。
    
上海中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1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