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中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0年12月26日和2001年6月4日, 分别为上海中 西新生力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和上海海泰克贸易发展有限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1、上海中西新生力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因生产流动资金的需要,于2000年12月26 日,分别向农行南市支行借款人民币3000万元和1000万元,本公司董事会同意为其借 款提供担保,期限为2000年12月26日至2001年9月25日。
    2、上海海泰克贸易发展有限公司采购原料需要流动资金,于2001年6月4日, 向 浦东发展银行外高桥支行申请信用证开证金额7768671.96美元, 本公司同意为其提 供信用担保,期限为2001年6月4日至2001年9月4日。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上海中西新生力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为一家注册在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居里 路108号二期标准厂房丙单元C的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朱工政,经营范围为: 生物工程的研究开发,保健食品的开发、销售。本公司占其权益的20%,深圳中科占 其权益的80%。本公司与深圳中科为2亿元借款的互为担保单位。 本公司未对上海 中西新生力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进行反担保。
    2、上海海泰克贸易发展有限公司是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下属子公司, 为一家注册在上海市外高桥保税区加枫路28号2421号的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为方中华,经营范围为:国际贸易,保税区内企业间贸易及代理, 与区外有进出口经 营权企业的贸易;区内仓储业务;商业性简单加工。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本公司为上海中西新生力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协议 , 分别于 2000年12月27日和28日签署,签署地点农行南市支行,并于签署日起生效。担保方式 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二年。
    2、本公司为上海海泰克贸易发展有限公司提供信用证开证担保的协议,于2000 年6月4日签署,签署地点浦东发展银行外高桥支行,并于签署日起生效。担保方式为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二年。 本公司对此要求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该 笔信用证开证的担保事项提供不可撤消的反担保。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上海中西新生力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为本公司非控股子公司, 其保健品市场发展前景良好。另外, 为上海海泰克贸易发展有限公司提供信用证开 证担保,要求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提供了不可撤消的反担保,是可以 保障上市公司利益的。
    上述事项未及时予以披露,特向广大股东致歉。
    特此公告。
    
上海中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