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承诺本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中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现为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简称:康达尔,证券代码000048,以下简称康达尔)的第二大股东,持有其社会法人股87906000股(占总股本的22.50%)。
    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由包括本公司在内的非流通股股东协商提出股权分置改革动议并经有关保荐机构推荐,康达尔于2005年12月19日公布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详情请见康达尔于2005年12月19日在《证券时报》等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ee.com.cn)上刊登的《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
    本公司将按有关规定,及时披露相关应披露的信息,特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特此公告
    
上海中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OO五年十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