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曾于2001年1月9日在《上海证券报》上刊登警示性公告, 披露本公司持 有的岁宝热电流通股3575822股,目前仍持有上述数量的股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 有关部门的查询,上述股票已于1月4 日全数抛售(本公司已在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 算公司查询部证实)。为此我公司作了进一步的调查,情况如下:
    1、本公司曾于2001年1月2日,在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查询本公司的帐户 股票,仍持有原先购入的上述股票数量。同时,本公司也未曾委托和授权任何机构和 个人对上述股票的处置权利,本公司认为,在当时公告时, 不可能存在股票余额为零 的情况。
    2、在本公司获悉本公司股票帐户不存在股票余额后,即与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联系,申银万国公司确认该股票是其抛售的,并确认确实是在未有任何中西药 业委托或指示的情况下进行的,并称如果中西能提供有效依据,申银万国同意与本公 司协商解决。目前,本公司就此事项正与申银万国公司进行联系。
    特此公告
    
上海中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1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