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上海中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03年10月17日收到上海中西(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西集团)发来的《还款承诺函》。
    该《还款承诺函》称:截止2003年9月30日,中西集团及其下属单位尚欠付本公司往来款项合计人民币5729.2万元,中西集团对此予以确认,并承诺:上述欠付的人民币5729.2万元款项将最迟于2003年12月31日前全部由中西集团以现金方式清偿完毕。
    特此公告
    
上海中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3年10月21日
    上海中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公告
    上海中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会同上海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于2003年10月20日分别与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圆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深圳正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中国正通控股有限公司签署了《债权债务处理协议书》,同意豁免本公司债务27800万元,其中,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豁免债务12600万元,上海圆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豁免2400万元,深圳市正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豁免6700万元,中国正通控股有限公司豁免6100万元。协议约定,上述债务豁免的前提是上海医药(集团)有限公司须承接债权方对本公司的全部银行贷款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上海中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3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