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中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曾于2002年8月23日在《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上刊登《上海中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法人股拍卖的提示性公告》(编号:临2002-039):杭州恒丰拍卖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拍卖行)受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委托,于2002年8月21日第三次公开拍卖了本公司第二大股东中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创业)名下所有的本公司社会法人股20625000股,拍卖实际成交数量为4000000股(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尚未获知上述成交股票的实际过户情况)。
    根据《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现将有关事项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本公司于2002年9月5日第四次收到拍卖行发出的《拍卖通知书》,称:拍卖行受法院委托,将于2002年9月16日上午10时在杭州市惠民路56号(该拍卖行拍卖厅)对上述中科创业名下剩余的本公司社会法人股16625000股继续进行公开拍卖。
    《拍卖通知书》同时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关拍卖公告将刊登于证券类报刊上。
    本公司将继续关注上述拍卖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中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2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