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中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曾于2002年5月16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上海中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编号:临2002-029):杭州恒丰拍卖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丰行)受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委托,于2002年5月15日公开拍卖本公司第二大股东中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创业)名下所有的本公司社会法人股20625000股(上述社会法人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9.57%),因无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而流拍。
    根据《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现将有关事项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本公司于2002年7月30日再次收到恒丰行发出的《拍卖通知书》,称:该拍卖行受法院委托,将于2002年8月9日下午3时半在杭州市中河中路279号喜洋洋大酒店再次对上述中科创业名下所有的本公司社会法人股20625000股进行公开拍卖。
    《拍卖通知书》同时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关拍卖公告将刊登于证券类报刊上。
    本公司将继续关注上述拍卖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中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2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