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司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中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02年1月25 日在《上海证券 报》和《证券时报》刊登《上海中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三届十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编号:临2002-006 :本公司董事会于2002年1月23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与 下属企业上海中西药业制药厂 以下简称中西制药 共同出资设立上海海斯泰投资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海斯泰)的议案》。根据《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现将有关事项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上海海斯泰的设立情况:
    上海海斯泰于2002年2月8日经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浦东新区分局批准正式设 立。
    该企业住所为上海市浦东新区钦洋镇沈家油车120号8幢 302 室; 注册资本为 3000万元,其中本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2700万元,占90%股权, 中西制药以现金方 式出资300万元,占10%股权;法定代表人为唐颢;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 (国内 合资);经营范围为机电产品的研发、制造、销售,医疗行业的投资,(以上涉及许 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营业期限至二0二二年二月七日。
    二、上海海斯泰的设立目的:
    本公司和中西制药本次出资设立上海海斯泰、旨在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尽 早进入医疗设备和医疗服务市场领域,改变目前单一的医药和精细化工制造业经营 格局,从而拓展主营业务的经营范围。
    特此公告
    
上海中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2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