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董事会于1995年3月15日召开了一届四次会议,会议通过了公司1994 年年 度财务决算、1993年12月份及1994年年度的利润预分配方案,公告如下:
    1、公司1994年年度的主营业务收入为99858万元,利润总额为21208万元, 净 利润为18704万元。
    2、利润分配方案为:法定盈余公积金、法定公益金、 任意盈余公积金均提取 10%,剩余部分用于股利分配。
    3、股利分配采用现金形式,每股派发人民币0.43元(含税),B股股利按公司 章程规定换算为美元派发。
    上述事项将提请公司第二次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具体实施,派发时间和办法另 行公告。
    
上海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五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