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安平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六届十七次董事会于2003年2月19日以传真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7名,实到6名,董事姚先国因出差未能参加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鉴于本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温州新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温州瑞安市安阳镇桥村项目进行了为期近半年的调查论证,并与当地村政府达成初步的合作意向。董事会同意温州新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瑞安市安阳镇桥村经济合作社联建开发安阳E区两地块 占地面积分别约为5874平方米和7555平方米 。合作形式:对方出地块,我方出资金,建成后我方归还对方部分房产。项目预计总建筑面积:6万余平方米,总投资约为1亿元人民币 滚动开发 。若政府有关部门不能审查批准该项目的实施,瑞安市安阳镇桥村经济合作社将归还我方全部定金。
    项目具体投资情况待政府有关部门审批同意后另行具体公告
    
浙江安平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