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于一九九五年六月十日召开股东年会,审议通过 了一九九四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一九九四年度实现净利润16267358.07元, 提 取10%法定公积金1626735.81元,提取5%法定公益金813367.90元,用于一九九四 年分配13874184.88元,不足部分(送股部分)从资本公积金转入46930.52元。
    一、分配方案:公司决定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送红股1股、派发现金红利1. 00 元(含税)。
    二、股权登记日为1995年6月16日
    除权、除息基准日及送股上市交易日为1995年6月19日。
    三、本次送股全部由上海证券交易所通过计算机网络,根据股东持有的股份, 按比例自动计入其股东帐户。
    四、社会公众股的现金红利,公司将委托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通过上海 证券交易所以“现金红利权”交易方式代理发放,具体时间由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 算公司另行公告。
    五、国家股、社会法人股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派发,具体时间、地点将另行 通知。
    
绍兴市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五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