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拓展双方合作领域、推动业务的共同发展,本公司于2002年12月28日与中国建设银行浙江省分行营业部,达成如下协议:
    中国建设银行浙江省分行营业部同意为本公司办理最高综合授信9000万元,并根据本公司需求和有关信贷政策进行授信额度动态管理,在该授信额度内可提供总额为1000万元的信用贷款和200万元的法人帐户透支额度;对有市场、有效益的项目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发放贷款;对人民银行和建设银行认可的商业承兑汇票予以贴现。
    
浙江安平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03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