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本公司六届十四次董事会决议(详见2002年12月26日的《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同意公司向中信实业银行杭州天水支行借款3000万元人民币,借款期限:2002年12月25日至2003年12月24日。本次借款以本公司在绍兴的资产:绍兴市人民中路636号地下室和632号-636号底层商场作抵押,上述资产的帐面值总计为1468万元人民币,评估值总计为4459万元人民币。
    
浙江安平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02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