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安平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六届六次董事会于2002年4月22 日以传真方式 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7名,实到6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 议通过以下议案:
    1、同意续聘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审计机构。
    2、 同意本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上海新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上海农业银行 普陀支行申请借款贰亿肆仟万元人民币整, 并由本公司和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共同提供担保。具体借款金额、期限需经银行核准。
    上海新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8000万元人民币,本公司占80%股份; 注册地:上海市中山北路2130号;法定代表人:叶正猛;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 营、物业管理、建筑装潢材料、机械设备。截止2002年3月31日,公司净资产7907万 元。
    上述二项议案提请公司200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召开2001 年度股东大 会的通知请见2002年4月20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 。
    
浙江安平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