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原法人股股东上海中桥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桥公司)与宁波保税区 新湖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简称新湖公司),经双方协商,中桥公司同意将所持的绍 兴百大法人股780.45万股转让给新湖公司,转让后,中桥公司不再持有绍兴百大法 人股,新湖公司所持绍兴百大法人股780.45万股,占总股本的9.21%。根据《股票 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第47条的有关规定,特将此事实向投资者公告。
    
绍兴市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七年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