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湖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二00三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3年8月4日在杭州市体育场路479号7楼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5人,代表股份55605814股,占公司总股本139751403股的39.80%,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了本次股东大会。大会经审议并采取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加大独立董事的比例,提高公司科学决策水平。经公司六届二十三次董事会提名、中国证监会有关资格审查,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金雪军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同意5560581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浙江凯麦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和验证,认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附:金雪军先生简历
    金雪军:男,1958年出生,浙江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1984年毕业于南开大学,获经济学硕士学位。毕业后一直在浙江大学工作,曾任讲师、副教授、教授,兼任浙江省国际金融学会会长、浙江大学证券与期货研究所所长,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
    
浙江新湖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二00三年八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