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经公司二OO二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将公司名称由“浙江安平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浙江新湖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名称变更业经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
    经本公司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核准,公司证券简称自2003年5月16日起由“浙江创业”变更为“新湖创业”,证券代码不变。
    
浙江安平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3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