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第八次股东大会于1995年6月10日, 在绍兴市百 大宾馆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79名,代表股份4254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1. 32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杜世嘉、何六定先生主持,经 大会审议,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工作报告
    一九九四年公司实际完成指标:营业收入17689.16万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04 .05%。实现利润1913.95万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00.36%。
    一九九五年经济目标是:利润总额1500万元,会议认为一九九五年公司进一步 开发投入项目较多,投入产出的经济效益有个时间差,上述经济目标经过努力是能 够完成的。
    二、审议通过监事会主席何哨义先生作的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通过公司财务工作报告
    四、审议通过一九九四年分红派息方案和一九九五年配股方案。公司一九九四 年度实现净利润16267358.07元,提取10%法定公积金1626735.81元,提取5%法定 公益金813367.90元,用于一九九四年度分配13874184.88元,不足部分(送股部分 )从资本公积金转入46930.52元。
    一九九四年公司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送1股, 一九九五年配股比例为每10股配3股,配股价格暂定为2.80元, 本方案报省证券委 审批,并报中国证监会复审通过后执行。
    五、审议通过调整董事会成员的报告
    根据股东持股情况的变化和工作需要,选举陈曾绶为副董事长,金涛、 周庆 治先生为董事,金祖荣先生不再担任董事。
    六、审议通过兼并人民布厂的方案
    绍兴市人民布厂系市民政局直属的全民福利企业,会议认为公司兼并人民布厂 有利于利用人民布厂场地及政府给予的优惠政策进行开发建设,扩大公司经营规模 ,有利于公司的进一步发展,会议一致通过公司兼并人民布厂,要求公司做好兼并 后的各项工作抓紧开发。
    七、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报告
    会议根据《公司法》对《公司章程》中与《公司法》不一致的条款进行了修改 和补充。
    
绍兴市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五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