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都市农商社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02年2月26日召 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2人,缺席1人。
    经审议,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2001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通过公司200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通过公司2001年度财务决算和2002年度财务预算的报告。
    4、审议通过公司2001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报告。
    5、审议通过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恢复上市申请的报告。
    鉴于本公司2001年度已实现盈利,并按照规定在宽限期内披露了公司的2001 年 度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亏损上市公司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实施办法(修定)》 和《关于发布〖亏损上市公司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实施办法〗(修定)的通知》, 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修订股票上市规则第十章及实施中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 公司在宽限期结束日后五个交易日内(即2002年3月7日内), 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 出恢复上市的申请。
    6、审议通过公司2002年度预计股利分配政策的报告。
    7、审议通过公司2002年度预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次数和比例的报告。
    8、审议通过公司支付独立董事年度津贴的报告。
    9、审议通过公司支付会计事务所财务审计报酬的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市都市农商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00二年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