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都市农商社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01年11月23 日 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会议有效。
    经审议,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关于合资成立上海都市维生种苗有限公司的议案。
    为了充分利用现代先进而适用的科学技术和经营管理方法,提高绿色产品质量, 开发新产品,开拓新市场,增强企业经济效益, 为中国种苗产业和都市农业的发展做 出贡献,经对市场调查研究和科学论证的基础上,本公司决定与上海市农工商(集团) 总公司、美国维生股份有限公司、新加坡维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合资成立上海 都市维生种苗有限公司。
    上海都市维生种苗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为:花卉、蔬菜等植物品种资源的引进、 开发、培育、生产及销售;现代园艺技术的培训;绿化工程;农业设备的引进和技 术推广等。总的生产规划为2公顷温室,分期进行建设,首期建设为1公顷温室。
    上海都市维生种苗有限公司投资总额为300万美元。注册资本为250万美元。合 资各方出资比例如下:
    本公司出资额为82.5万美元,以等额人民币现金投入,占上海都市维生种苗有限 公司注册资本的33%;上海市农工商(集团)总公司出资额为40万美元, 以等额人 民币现金投入,占上海都市维生种苗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16%; 美国维生股份有限 公司出资额为77.5万美元,占上海都市维生种苗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31%。其中:美 元现汇27.5万美元,技术入股50万美元;新加坡维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出资额为 50 万美元,美元现汇投入,占上海都市维生种苗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20%。此次行为涉 及中外合资,需报有关部门批准,并按法定程序办理有关手续。如在实际操作中发生 其他情况,则需以相应的程序作必要的调整,并予以公告。
    三位独立董事对合资成立上海都市维生种苗有限公司的议案一致同意, 并认为 充分利用现代先进而适用的科学技术和经营管理方法,发展现代农业,符合国家产业 政策导向,有利于本公司的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上海市都市农商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