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都市农商社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01年11月16 日 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
    经审议,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保留上海星辉蔬菜有限公司企业法人资格的议案。
    公司200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与上海市农工商 集团 总公司、 上海市农工商星火总公司等进行资产置换的议案, 其中包括由公司吸收合并上海星 辉蔬菜有限公司事项。2001年6月29日,公司与上海农工商 集团 总公司已完成了对 上海星辉蔬菜有限公司吸收合并的产权交易手续。
    鉴于上海星辉蔬菜有限公司在多年的经营中形成了自己的经营特色, 市场信誉 度高,拥有相当的“无形资产”。为了充分发挥上海星辉蔬菜有限公司的资源优势, 促进公司的进一步发展,公司拟保留上海星辉蔬菜有限公司企业法人资格。 具体做 法是:在公司已通过产权交易取得上海星辉蔬菜有限公司整体产权的前提下, 由公 司向公司所属的全资子公司上海市农垦绿化工程公司转让上海星辉蔬菜有限公司净 资产的10%,使上海星辉蔬菜有限公司成为由公司持股90%,上海市农垦绿化工程公司 持股10%的有限公司。
    公司在前次资产置换时已经对上海星辉蔬菜有限公司的整体资产进行评估, 目 前尚在评估报告的有效期间内, 此次公司向上海市农垦绿化工程公司转让上海星辉 蔬菜有限公司10%的净资产将不再另行评估,双方仍以前次评估结论为作价依据。
    二、同意召开公司200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特此公告
    
上海市都市农商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1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