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农垦农工商综合商社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37次会议,于2001年5 月8日下午在公司召开。公司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
    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本公司于二00一年五月八日下午接到大股东- 上海市农工商(集团)总公司的 提案,提案内容:为了帮助本公司的资产重组,使本公司2001年中期和2001年度实现 盈利,上海市农工商(集团)总公司同意以其拥有的3659423.28 平方米的土地使用 权作价36594.2328万元,帮助本公司偿还36594.2328万元债务 , 取得对本公司债权 36594.2328万元。
    同时, 同意本公司将对上海市农工商(集团)总公司及上海市农工商(集团) 总公司下属企业之其他应收款共计20980.8571万元(截止2001年3月31日),转移给 上海市农工商(集团)总公司,以抵销上海市农工商(集团)总公司前述债权。 两 者之差额15613.3757万元, 上海市农工商(集团)总公司承诺不再向本公司主张权 利,但要求本公司按规定将此15613.3757万元记入本公司的资本公积。
    对于上述涉及上海市农工商(集团)总公司有关土地使用权之处理方案已经有 关部门批准。
    本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以上提案作为临时议案,提交本公司2000 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
    特此公告
    
上海市农垦农工商综合商社股份有限公司    二00一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