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1次会议于2007年7月24日在上海西郊宾馆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7人,实到会董事17人,7位监事列席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董事长的议案》
    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选举王开国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
    表决结果:[1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副董事长的议案》
    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选举钱世政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待监管部门核准后生效)。
    表决结果:[1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发展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及委员的议案》
    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设立发展战略委员会,由王开国先生担任主任委员,委员为王开国、吴晓球、陈琦伟、庄国蔚、卢志强、张建伟。
    表决结果:[1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风险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及委员的议案》
    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公司设立风险管理委员会,由张惠泉先生担任主任委员,委员为张惠泉、李明山、陈铭锡、张克明、陈琦伟。
    表决结果:[1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及委员的议案》
    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公司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夏斌先生担任主任委员,委员为夏斌、李光荣、钱世政、刘树元、顾功耘。
    表决结果:[1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审计与合规委员会主任委员及委员的议案》
    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公司设立合规与审计委员会,由顾功耘先生担任主任委员,委员为顾功耘、陈琦伟、吴晓球、张克明、郭宇、张敷彪。
    表决结果:[1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
    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王开国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李明山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表决结果:[1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李明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沈德高先生、吉宇光先生、任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沈德高 [1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吉宇光 [1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任 澎 [1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王开国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金晓斌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表决结果:[1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十、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
    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李明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李础前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表决结果:[1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合规总监的议案》
    根据王开国董事长的提名,聘任吴斌先生为公司合规总监(待监管部门核准后生效)。
    表决结果:[1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十二、审议并通过《关于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依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并制定了《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1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十三、审议并通过《关于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依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并制定了《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1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十四、审议并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与合规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依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与合规委员会,并制定了《董事会审计与合规委员会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1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十五、审议并通过《关于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依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1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十六、审议并通过《关于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总经理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1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十七、审议并通过《关于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依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了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1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十八、审议并通过《关于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1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十九、审议并通过《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帐户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上海第二支行、交通银行上海分行、兴业银行上海分行、广东发展银行上海分行、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分行、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分行及中国银行上海分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帐户。
    表决结果:[1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二十、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依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编制了半年度报告,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报告,并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其内容真实性、准确、完整。
    表决结果:[1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二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更换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周健先生和吕长江先生因个人原因,从即日起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和独立董事。同意推荐孔大路先生为董事候选人,推荐张广生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任职资格待监管部门核准,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表决结果:孔大路[1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张广生[16]票赞成,[0]票反对,[1]票弃权
    二十二、审议并通过《关于修改<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1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二十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向特殊奥运会捐赠300万元人民币的议案》
    表决结果:[1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特此公告。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7月24日
    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孔大路先生简历:
    孔大路,1972年9月生,汉族,中共党员,经济学学士,助理经济师。历任中国民生银行总行总经理助理、交通银行天津分行副行长,现任鼎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张广生先生简历:
    张广生,1943年2月生,汉族,中共党员,美国亚利桑那州立大学及上海国家会计学院EMBA学位,研究员。历任上海市第一商业局副局长、上海市政府财政贸易办公室主任、上海市商业委员会主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董事长,现已退休。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 张广生 ,作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厉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 张广生
    2007年7月25日于上海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现就提名张广生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2007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