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市都市农商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二○○六年十月二十六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九名,实到董事9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上海星辉蔬菜有限公司贷款提供信用担保的的事宜。
    上海星辉蔬菜有限公司是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该公司向兴业银行卢湾支行申请额度为人民币1000万元的贷款已到期,因经营业务发展的需要,该公司需继续向兴业银行卢湾支行申请额度为人民币1000万元的贷款,期限为一年。
    上海星辉蔬菜有限公司其经营情况稳定,盈利能力较好,且又是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为其贷款提供担保风险较小。故本公司董事会决定为其银行贷款1000万元进行信用担保。
    特此公告。
    上海市都市农商社股份有限公司
    二00六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