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都市农商社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7次会议,于2004年12月3日在公司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会议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宜:
    为了充分发挥“星辉”品牌优势,集中有效资源做强做大现代都市农业,本公司拟将所属的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分公司的资产及负债,即:上海市都市农商社股份有限公司二分公司和三分公司的资产净值转让给上海星辉蔬菜有限公司。本次本公司转让所属二分公司、三分公司资产净值的价格以2003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由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进行评估,并经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评估核准后为作价依据。经评估和核准,公司所属二、三分公司的资产净值总价值为1205.12万元。双方确认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205.12万元。
    上海星辉蔬菜有限公司是由本公司持有80%股份的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拥有的“星辉”品牌蔬果产品在市场享有盛誉,深受消费者欢迎。并连续多年被评为全国农产品园艺先进单位和上海市蔬菜生产先进单位等。
    特此公告。
    
上海市都市农商社股份有限公司    二○○四年十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