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证券法》第六十二条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本公司对2000 年度将 出现亏损的情况公告如下:
    由于公司债务沉重,主营业务利润无法消化巨额的财务费用,自1996年以来, 公 司已连年出现亏损,2000年度公司仍将继续亏损,具体亏损金额将待会计师事务所进 行年度审计后在2000年度报告中公告。
    本公司特提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上海市农垦农工商综合商社股份有限公司    2001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