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市都市农商社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03年6月25日在公司召开。两名监事出席会议,一名监事缺席会议。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如下事宜:
    一、《关于实施重大资产置换的报告》;
    根据本公司与上海市农工商(集团)总公司签署的《资产置换协议书》,对本次重大资产置换所涉及的资产以2003年3月31日为基准日,经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并报上海资产评审中心确认的评估值为本次资产置换的定价依据。
    本次拟置出资产是公司所属上海农工商集团商业有限公司所拥有的位于上海丽水路58号-88号的目前出租给上海城隍庙第一购物中心有限公司的合计13,225.7平方米的房地产及其附属设备。
    截至2003年3月31日,本公司拟置换出资产经审计的帐面净值为16541.82万元,评估值为17698万元。双方确认出售价格为人民币17698万元。
    本次拟置入资产是上海市农工商(集团)总公司所拥有的上海农口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20%的股权以及位于世纪森林周边的1561.37亩左右的土地使用权。
    截至2003年3月31日,拟置换入资产的帐面净值为15181.20万元,评估值为18923.92万元(包括待处理流动资产净损失1015.27万元)。扣除待处理流动资产净损失为17908.65万元。双方确认置换价格为人民币17908.65万元。
    上述置换资产的差额部分210.65万元由本公司所属上海农工商集团商业有限公司以现金支付。
    二、《公司重大资产置换报告书(草案)》;
    三、《公司关于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宜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为了适应市场竞争的需要,进一步优化公司的资产质量,做强做优公司的主营业务,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能力,提升经营业绩,公司实施战略性的重大资产置换很有必要。本次重大资产置换交易各方遵循了市场的原则,价格是公允,合理。未发现任何损害上市公司和广大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市都市农商社股份有限公司    二00三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