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都市农商社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03年4月27日在公司召开。公司8名董事出席会议,1名董事因事缺席并委托董事长投票表决。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03年第一季度报告;
    2、决定于2003年6月6日(星期五)下午召开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1)会议时间:2003年6月6日(星期五)下午一时三十分。
    (2)会议地点:另行通知
    (3)会议审议事项:
    1)公司2002年度董事会工作的报告;
    2)公司2002年度监事会工作的报告;
    3)公司2002年度财务决算和2003年度财务预算的报告;
    4)公司200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报告;
    5)公司2002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报告;
    6)公司调整董事会成员的报告;
    7)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和支付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财务审计报酬的报告;
    8)公司修改章程的报告。
    以上事项已在2003年3月31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
    (4)出席对象
    1)凡是在2003年5月21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可持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持股凭证登记办理参加股东大会的手续。委托出席的代表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票帐户卡、持股凭证登记办理参加股东大会的手续。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5)登记方式和时间:为了有利于广大股东的身体健康,本次参加股东大会的登记方式以信函、传真方式登记。
    来信地址:上海市西藏南路765号永惠大厦八楼上海市都市农商社股份有限公司;
    收件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费娜;
    邮政编码:200011;
    传真号码:63788881;
    咨询电话:33051433,63787858;
    登记截止日期:2003年5月28日(以邮戳或传真为准);
    来信请在信封上注明″股东登记″字样,来信或传真请写明回复地址、邮编、收件人和传真号码。来信和传真请附股东帐号和身份证复印件。
    (6)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参加会议股东食宿和交通费自理。按照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不发礼品。
    特此公告
    
上海市都市农商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