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都市农商社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02年8月16日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董事童锐志因事缺席会议,委托副董事长行使表决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会议有效。
    经审议,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2002年半年度报告和摘要;
    2、审议通过公司200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次不送股、不分红;
    3、审议通过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详细内容见上交所网站)的报告;
    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杨建文、顾海英、童锐志、祁瑞芝四同志组成。主任委员由杨建文担任。
    4、审议通过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详细内容见上交所网站)的报告;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顾海英、杨建文、庄国蔚三同志组成。主任委员由顾海英担任。
    5、审议通过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委员会审计实施细则(详细内容见上交所网站)的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陈信元、顾海英、曹晓风三同志组成。主任委员由陈信元担任。
    6、审议通过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董事会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实施细则(详细内容见上交所网站)的报告;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陈信元、杨建文、童锐志三同志组成。主任委员由陈信元担任。
    7、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上市公司应建立经理人员的薪酬与公司绩效和个人业绩相联系的激励机制,以吸引人才,保持经理人员的稳定″的要求,决定对公司主要经营者(总经理)2002年当年实行薪酬激励。在完成和超额完成规定的考核指标的前提下,由董事会薪酬考核委员会考核后,提出意见报董事会批准后进行奖励和加奖。
    特此公告
    
上海市都市农商社股份有限公司    二00二年八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