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信评报字(2005)第1135号
    一、项目名称:上海界龙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整体资产评估报告
    二、委托评估方及资产占有方:上海界龙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以下简称界龙房产公司)
    三、评估基准日:2005年6月30日
    四、评估目的:本次评估系为上海界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界龙房产公司51%股权拟进行转让的经济行为,而对界龙房产公司整体资产进行评估,为其股权转让事宜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五、评估方法:
    本次评估对企业价值的评估主要采用成本法为主。
    对于货币资金、债权资产项目和负债项目,因其原记载于被评估企业会计账册的价值主要受基准日该类资产、负债是否真实、存在的影响,故本次评估以基准日真实、存在的账面价值予以评定该类资产、负债的评估值。
    对于存货,因其原记载于被评估企业会计账册的价值主要受基准日该类资产是否真实、存在的影响,故本次评估以基准日真实、存在的资产予以评定该类资产的评估值。委估企业的存货为产成品(完工商品房)、在产品(土地使用权)和在用低值易耗品。依据资产占有方提供的存货清单,我们核实了有关的权证和会计凭证,对各类存货进行了核实,通过上述程序,了解了企业存货核算的方法。在此基础上,我们对委托评估的存货主要采用市场比较法、假设开发法进行评估。
    对于长期投资项目,因企业是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进行评估。
    对于固定资产项目,因委估范围内的固定资产系房屋建筑物、运输设备等,按资产替代原则,采用重置成本法、收益现值法和市场比较法进行评估。
    本评估报告最后采用单项资产加总法汇总得出界龙房产公司综合评估价值。
    六、评估结论:
    上海界龙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委估资产评估价值为人民币贰亿玖仟肆佰伍拾贰万玖仟叁佰陆拾柒元叁角壹分(RMB 294,529,367.31),负债评估值为人民币壹亿柒仟柒佰零陆万陆仟肆佰叁拾伍元柒角捌分(RMB 177,066,435.78),净资产评估值为人民币壹亿壹仟柒佰肆拾陆万贰仟玖佰叁拾壹元伍角叁分(RMB 117,462,931.53)。
    七、评估报告有效期:本次评估结果自评估基准日起有效期为一年,即自2005年6月30日至2006年6月29日止。
    以上内容摘自长信评报字(2005)第1135号资产评估报告书,欲了解本评估报告的全面情况,应认真阅读资产评估报告书全文。
    上海长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顾洪涛
    总评估师:邹新
    项目负责人:庄关珍
    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庄关珍
    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卢晓英
    经营地址:中国上海市延安西路1538号怡德大楼6楼
    二○○五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