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上海界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界龙实业”)、解放日报报业集团(以下简称“报业集团”)、上海爱建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爱建信托”)、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南纸”),四方于二OO四年二月二十日签订协议,合资成立“上海解放传媒印刷有限公司”。
    二、合资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闸北区灵石路709号(上海电气工业园区内);经营范围:报纸、期刊、书籍的排版、制版、印刷、装订及其它零件印刷品、包装印刷物及发行、物流等。
    三、经营期限15年。
    四、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元
    各方出资比例:“报业集团”出资人民币2500万元,占注册资本25%;
    “爱建信托”出资人民币5000万元,占注册资本50%;
    “福建南纸”出资人民币1500万元,占注册资本15%;
    “界龙实业”出资人民币1000万元,占注册资本10%。
    五、以上协议需经董事会追认。
    
上海界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四年二月二十四日
    上海界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合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界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界龙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以下简称“界龙房产”)与上海轻工控股(集团)公司(以下简称“轻工控股”)、上海久新搪瓷厂(以下简称“久新搪瓷”)、上海景东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东置业”),于二OO四年二月十七日在上海市签订上海市浦东新区三林镇杨思潘家宅189号厂区的全部土地及建筑物转让协议,有关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1、(轻工控股和久新搪瓷)于2002年9月29日与景东置业签订房地产转让协议,整体转让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三林镇杨思潘家宅189号厂区的全部土地及建筑物,其中土地面积32781平方米(约49.17亩),建筑物面积28943.07平方米,为工业用地性质,协议转让金额为人民币6700万元。
    2、截止2004年2月17日止,景东置业尚欠轻工控股土地款2500万元。
    3、2004年2月17日,(轻工控股和久新搪瓷)与景东置业、界龙房产三方签订协议,一致同意景东置业将原拥有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三林镇杨思潘家宅189号厂区的全部土地及建筑物的权力及义务转让给界龙房产。
    4、转、受让各方一次性确认该地产转让总价为6950万元。
    5、房地产转让金支付方式,本协议签订之日界龙房产支付轻工控股1325万元,协议签订一星期内支付250万元,2004年3月1日前支付1375万元,2004年3月30日前支付1500万元,2004年4月15日前支付1250万元,2004年4月30日前支付1250万元。
    6、轻工控股收到界龙房产6950万元土地款后,将4200""万元归还景东置业。
    7、协议签订后,(轻工控股和久新搪瓷),景东置业,界龙房产三方任何一方违反协议条款需支付5%的违约金。
    8、根据景东置业与界龙房产2004年2月17日签订的补偿协议的约定,协议签订之日界龙房产一次性补偿景东置业前期房地产投入费用675万元。
    鉴于房地产的特殊性,本合同需经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追认。
    
上海界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四年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