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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界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3年12月1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143号(浦东新舞台)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33人,代表股份63460491股,占公司总股本111693750股的56.82%,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费钧德先生主持,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上海界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收购上海界龙发展有限公司持有上海界龙文英商业表格和系统有限公司75%股权》议案,此议案为关联交易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因此关联股东上海界龙发展有限公司所持有的58695008股,在本议案表决时放弃表决权。
    同意47654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
    弃权0股
    (关联股东上海界龙发展有限公司放弃投票权)
    此项关联交易涉及人民币金额为39,706,725.29元。(详见2003年10月30日《上海证券报》本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二、审议通过《公司购买川沙镇60街坊19-1宗地块》议案
    同意634604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
    弃权0股
    此项购买川沙镇60街坊19-1宗地块涉及人民币金额为7580万元(详见2003年10月28日《上海证券报》本公司土地使用权土地出让中标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邀请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沈国权、朱颖律师出具意见书。
    律师认为:公司二OO三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规范意见》之规定,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界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三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