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03年12月1日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具体会场另定)
    ●会议方法:现场召开
    ●议案:详见会议议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03年12月1日(星期一)下午1:30时以
    现场方式召开公司二OO三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具体会场另定),有关会议的具体事宜如下:
    二、会议议程:
    (一)审议《上海界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收购上海界龙发展有限公司持有上海界龙文英商业表格和系统有限公司75%股权议案》
    (二)审议《公司购买川沙镇60街坊19-1宗地块议案》
    三、出席会议对象
    1、凡于2003年11月19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中央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和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任的有证券法律从业资格的律师事务所的律师。
    4、董事会邀请的人员。
    四、会议登记办法
    1、凡符合出席会议条件的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受个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持代理人身份证,委托股东的身份证,代理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帐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进行登记。
    4、登记时间:2003年11月24日上午9:00时至下午4:00时。
    5、登记地点:上海市宁海东路200号(申鑫大厦16楼)
    6、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五、联系办法
    1、联系地址:上海市宁海东路200号(申鑫大厦16楼)董事会办公室
    2、联系电话:021-63746888传真:021-63732586
    邮政编码:200021联系人:楼福良
    六、注意事项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以及上海市重组办和市证管办联合发布的《关于维护本市上市公司股东大会会议秩序的通知》的规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不发放任何参会礼品,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上海界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OO三年十月三十日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上海界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字)受托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