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界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第二次股东大会(1994年年会)于1995年3 月 28日下午在上海远洋宾馆三楼会议厅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95人,代表股份36933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73.87%。本次大会通过表决以100%的赞成票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1994年工作总结暨1995年工作计划》的报告:
    1、公司1994年完成销售收入16708万元,税后利润1854.6万元,分别比1993年增 长12%、35.6%;
    2、公司上次募集资金建造的上海界龙永发凹印公司已进入最后设备调试阶段, 上海界龙浦东彩印公司厂房主体结构封顶,进口设备即将发运;
    3、1995年工作规划:1995年公司经济目标销售收入2亿元,利润总额2930万元, 比1994年分别上升20%、23%、18%。进一步加快改革步伐, 完善现代企业管理制 度,调整产业结构,积极开拓市场,使企业在竞争中获得生存和发展。 进一步抓紧对 永发凹印公司和浦东彩印公司的峻工投产。
    二、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1994年度工作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在运转一 年多时间里,能按照国家有关股份制试点要求进行工作,使公司 1994 年经济指标在 1993年的基础上有较快的增长。1994年财务报表能正确地反映公司在一年中的经营 情况。
    三、审议通过公司1994年财务决算及1995年财务预算。
    四、审议通过公司1994年度分配,1994年税后利润1854.61万元,提取10%法定 盈余公积金185.46万元,提取5%公益金92.73万元,1994年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1576. 42万元,公司决定对全体股东以10:3的比例进行送股。
    五、审议通过公司1995年增资配股方案,向公司全体股东按10:3 的比例进行配 股,配股价暂定为3.90元,发起法人股和社会法人股1125万股, 在征得发起人股和社 会法人股的持股单位同意后, 社会公众股还可以从发起法人股和社会法人股转让的 配股权875万股中按10:7的比例受让配股,余下的250 万股由发起法人股和社会法人 股配股,每股转让费为0.20元,社会公众股东受让发起法人股和社会法人股转让的配 股权增加的股份,根据国家的有关政策,1995年内国务院就国家股, 法人股有关流通 问题作出新的规定之前,暂不上市流通。
    六、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草案,因原国家股464.33万股,占总股本9.29 %,经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批准, 退回给发起法人持有 , 为此发起法人股变动为 3140.87万股,占总股本62.82%,公司总股本不变。
    
上海界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五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