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派发现金0.10元(含税),每10股派发现金1.00元(含税)
    ● 扣税前每股现金红利0.10元,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0.09元
    ● 每10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3股,每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0.3股
    ● 股权登记日: 2006年6月15日
    ● 除权(除息)日: 2006年6月16日
    ● 新增流通股份上市日: 2006年6月19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06年6月21日
    一、通过分红派息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200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2006年5月18日召开的200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06年5月19日《上海证券报》。
    二、分配方案
    1、发放年度:2005年度
    2、发放范围:截止至2006年6月15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方案:
    (1)、利润分配方案:
    以公司发行股票后股本总数11169375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股派发现金0.10元(含税),扣税后每股派发现金0.09元;即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扣税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元。
    (2)、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以公司发行股票后股本总数11169375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3股。本次转增股本数为33508125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为17389738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为16118387股。
    转增股本后的总股本为145201875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为75355531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为69846344股。
    4、对于流通股个人股东,公司代扣个人所得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09元,对于流通股机构投资者即法人股东所得税自行缴纳,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09元。
    三、分红派息具体实施时间
    1、股权登记日: 2006年6月15日
    2、除权(除息)日: 2006年6月16日
    3、新增流通股上市日: 2006年6月19日
    4、现金红利发放日: 2006年6月21日
    四、分配对象
    截止至2006年6月15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实施办法
    1、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的现金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股东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派发。
    3、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由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计算机网络,根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持股数,按比例自动计入帐户。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内容 变动前股本 本次转增股本 变动后股本 变动后股本比例(%)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 57965793 17389738 75355531 51.90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 53727957 16118387 69846344 48.10 股份合计 111693750 33508125 145201875 100.00
    七、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后,按新股本总数摊薄计算2005年度每股收益0.16元。
    八、咨询联系方法
    1、咨询电话:021-63746888 咨询传真:021-63732586
    2、咨询地址:上海市宁海东路200号(申鑫大厦16楼)
    邮编:200021
    九、备查文件
    上海界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界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六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