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于1995年10月17日在《上海证券报》刊登《配股说明书》和送股公告, 1995年10月23日送配股除权,1995年11月27日配股资金全部到位,经上海市会计师 事务所上会师报字(1995)第770号文,出具验资报告,本次送配股工作已圆满完成,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和格式准则》第 五号规定,现将公司本次送配股后的股份变动公告如下:
    一、本次公司股份变动的原因
    公司于1995年3月28日召开一届二次股东大会(1994年年会), 审议通过了公司 董事会关于1994年度利润分配和1995年增资配股方案。
    本公司向全体股东按10股送红股3股。 本次送股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计算机网 络,根据股东持有的股份,按比例自动进入股东帐户。
    公司按10股配3股的比例向全体普通股股东配售1500万股, 发起法人股东和社 会法人可配售1125万股,经上海界龙发展总公司界总办字(95)第1 号和海通证券有 限公司海证字(1995)第041号文同意将875万股配股权有偿转让给社会公众股东。本 次配股社会法人股东配售20万股,发起法人股东和社会法人股东放弃配售230万股。 社会公众股东可配售375万股,由社会公众股东配售。 社会公众股东本次配售的可 流通股份375万股,于1995年12月8日上市交易。
    上述配股方案经上海市证券管理办公室“沪证办(1995)第040 号”文批准和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审字(1995)53号”文复审通过。公司于1995年10月 17日在《上海证券报》刊登《配股说明书》,本次配股余额由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 信托投资公司包销,全部配股资金已于1995年11月27日汇入公司银行帐户。
    二、公司股份变动情况表
填报日期:1995年11月27日 数量单位:万股 每股面值:1元本次 本次 本次 本次
变动前 送股增加 配股增加 变动后
1.尚未流通股份
1>发起法人股份 3140.87 942.261 4083.131
2>社会法人股份 609.13 182.739 20 811.869
3>社会公众股东受让配股转让 0 0 875 875
尚未流通股份合计 3750 1125 895 5770
2.已流通股份
1>境内上市的普通股 1250 375 375 2000
已流通股份合计 1250 375 375 2000
3.股份总数 5000 1500 1270 7770
三、公司股份变动后的主要股东名单及持股数量
(单位:万股)
上海界龙发展总公司 4083.131万股 占总股本52.55%
    四、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增加的持股数量及本次股份变动后的持股 情况
(单位:万股)姓名 职务 本次增加数 本次股份变动后的持股数
费钧德 董事长兼总经理 6500 11500
高祖华 董事兼副总经理 6500 11500
周永清 董事兼副总经理 6500 11500
费玲娣 董事 6500 11500
诸开建 董事 6500 11500
李济华 董事 2600 4600
陆桐恂 董事 0 0
费全标 监事长 6500 11500
周国民 监事 3900 6900
张惠娟 监事 3900 6900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五次董事会关于1994年利润分配和增资配股方案的决议;
    2、公司一届二次股东大会(1994年年会)文件;
    3、《配股说明书》及有关材料
    4、中国证监会“证监发审字(1995)53号”配股复审批文;
    5、上海市证管办“沪证办(1995)第040号”配股批文;
    6、上海界龙发展总公司“界总办字(95)第1 号”和海通证券有限公司海证字 (1995)第041号文同意发起法人股和社会法人股部分配股权有偿转让的批文;
    7、公司章程。
    
上海界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五年十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