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02年10月25日在上海锦江饭店小礼堂召开,公司董事应到11人,实到9人,委托1人,因故缺席1人。监事及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1、二○○二年第三季度报告;
    2、关于定水路51号、71号房地产动迁补偿的议案;
    因浦东新区旧区改造,公司所有的定水路51号、71号房地产被列入拆迁范围,地块总占地面积为5998平方米。该地块房地产等拆迁补偿价格评估结果合计12,475,767.54元。经公司与动迁方上海国飞绿色置业有限公司协商决定,按评估价12,475,767.54作为拆迁补偿价格。
    3、关于沪闵路6100号房地产动迁补偿的议案;
    因闵行区政府绿地改造,公司所有沪闵路6100号房地产被列入动迁范围,地块占地面积为5744平方米。该地块房地产等拆迁补偿价格评估结果合计10,580,636元人民币。经公司与动迁方莘庄二街坊基地改造指挥部协商,最后形成的一次性补偿总金额为14365674元人民币。
    4、关于同意曹俊先生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的议案;
    5、提议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6、提议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7、信息披露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以上提议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的议案将提请公司下一次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上菱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