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业字(2002)第606号
    上海上菱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 贵公司截止2001年9月30日的应收上海上菱家用电器集 团营销公司销售货款的具体情况。与该应收帐款相关的会计资料由贵公司负责, 我 们的责任是对该应收帐款的金额及帐龄等情况发表审计意见。我们的审计是根据中 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进行的。在审计过程中,我们结合贵公司的实际情况,实 施了我们认为必要的审计程序。现将对 贵公司的应收上海上菱家用电器集团营销 公司销售货款审计情况报告如下:
    1、截止2001年9月30日公司应收上海上菱家用电器集团营销公司销售货款共计 人民币591,192,126.85元。
    2、应收上海上菱家用电器集团营销公司应收帐款及其帐龄情况
2001-9-30帐龄 金额 占总额比例 坏帐准备
1年以内 69,650,593.50 11.78%
1-2年 316,416,154.08 53.52%
2-3年 205,125,379.27 34.70% 103,980,553.43
合计 591,192,126.85 100.00% 103,980,553.43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    徐逸星 袁勇敏
    中国 上海 昆山路146号 2002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