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上菱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一九九六年八月二十 日在公司本部举行,本次会议决议事项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增资扩股方案的修正案》
    公司增资扩股方案的修正案系将原决议通过的以增发6000万股B 股实施股增资 扩股的形式,修改为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配售3股的形式实施。
    (1)、配股对象
    本次配股对象为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
    (2)、配股总额
    本次配股总额为本公司现有股本总额的30%,即98514324股。
    本公司股东按10:3的比例配股,社会个人股(A股)股东尚可按10:7 的比例受让 国家股部分配股权。
    国家股股东将认购除去向本公司社会个人股(A股)股东按每10股转让配股权7股 后的剩余配股额。
    (3)、配股价格
    本次配股定价在人民币3.60元/股-3.80元/股之间;
    国家股配股权转让费为人民币0.10元/股-0.20元/股之间。
    (4)、配股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配股所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项目仍为原方案所示,即:
    发展冷藏系列、冷冻系列及冷藏系列电冰箱的技术和生产项目;
    发展微电脑模糊控制系统的软、硬件及其他高新技术的配套件生产项目;
    其他相关产品的投资项目。
    (5)、其他事项
    本次配股有关的事项尚须经公司临时股东大会表决后,报上海市证券管理办公 室出具意见,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将提请公司临时股东大会 授权办理与配股有关的事项。
    (6)、有关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具体事宜,公司将另行公告。
    二、关于调整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的决定
    经总经理提议,董事会讨论决定免去马玉田先生本公司另总经理职务,聘任陆 模全先生为本公司副总经理。
    陆模全先生,男,1947年出生,高级经济师,历任上海第二轻工业局供销处副 处长,二轻销售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二轻局轻贸处副处长,现任上菱家用电器( 集 团)总公司总经济师,上菱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上海上菱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六年八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