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以书面形式在2005年8月15日送达监事,会议于2005年8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监事应到5人,实到5人,监事长俞银贵主持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关于修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一、第十条:
    原文:公司监事会不设秘书处。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代理监事会日常工作。
    现修改为:“公司监事会不设秘书处。证券事务部代理监事会日常工作。”
    二、第三十七条
    原文:本议事规则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并由监事会负责解释。
    现修改为:“本议事规则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列入《公司章程》附件。”
    此项议案均获得与会监事的同意,议案获得通过。此项议案将提请公司下一次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特此公告
    
上海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五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