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04年5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监事应到4人,实到4人。
    与会监事列席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后,经认真讨论研究,一致认为:
    四届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上海焊接器材有限公司将同心路723号土地使用权和房屋建筑物转让给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的议案》属关联交易,审议程序遵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要求进行,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方式合理、程序规范,不存在产业政策和法律方面的障碍,对全体股东是公平的,没有发现内幕交易,没有损害股东的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
    特此公告
    
上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四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