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已于2001年5月30 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新世界( 集团)有限公司注入资产的议案》和《关于上海国鑫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和华联(集 团)有限公司以现金置换商业网点部分资产的议案》(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刊登于 2001年5月31日《上海证券报》的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 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购买或出售资产行为的通知》的要求, 本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 作出有关购买或出售资产决议九十日后仍未完成有关手续的, 应立即将实施情况报 告证券交易所并公告。现将本公司资产重组有关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资产重组中已完成的工作:
    ⒈此次资产重组中由上海新世界(集团)有限公司注入本公司的上海市第一医 药商店有限公司整体资产、上海蔡同德药业有限公司50%的股权已于2001年7月6 日 完成产权交易。上海产权交易所于2001年7月6日出具了产权转让交割单。相关内容 详见2001年7月11日《上海证券报》本公司公告。
    ⒉上海国鑫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现金107,462,484.42元、华联(集团)有限公 司以现金2,605,845.21元收购本公司部分流动资产和长期投资。前述资金110,068 ,329.63元现已全部到位。
    二、资产重组中尚未完成的工作及原因:
    ⒈上海市第一医药商店有限公司、上海蔡同德药业有限公司的工商登记变更手 续尚未完成。因本次资产重组牵涉面较广,须履行的审批手续较多,故而需要较长时 间,至今未能办理完毕上述手续。 本公司已派遣专人负责办理上述二公司的工商登 记变更手续。
    ⒉此次资产重组注入本公司的南京东路616号房产的过户手续尚未完成。 根据 房地产权证过户手续的有关规定, 本公司在办理过户手续的过程中须缴纳土地出让 金及其他各项税费,由于上述费用数额巨大和本公司此次资产重组的特殊性,本公司 已依据政策向有关部门提出豁免及减免上述费用的申请,经过有关部门协调,日前本 公司刚取得豁免及减免上述费用的政策,现在正与房地产管理部门协调,力争早日完 成过户手续。
    三、对资产重组中尚未完成的工作的承诺
    本公司承诺在2001年12月31日前完成上述尚未完成的工作, 并及时公告进展情 况。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购买或出售资产行为的通知》的要求, 上述资产过户手续完成后, 本公司将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律师事务所对实施结 果出具法律意见书,并将该法律意见书与过户手续完成情况一并及时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商业网点发展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