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商业网点发展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三届十次董事会, 于二○○一年八月二十 九日在本公司四楼会议室举行。公司应到董事10名,委托2名,实到8名, 监事列席本 次董事会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根据议程审议通过了以下事 项: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1年中期报告正文及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2001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上半年实现净利润7,050,933.59元,年初未分配利润-732,047,628. 26元, 可供分配利润-724,996,694.67元。董事会决定2001年中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 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0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㈠时间
    2001年10月10日(具体时间另行公告)
    ㈡地点
    上海市(具体地点待股东登记后另行公告)
    ㈢会议内容
    ⒈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已于2001年8月3 日刊登 在上海证券报上
    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职工住房周转金的会计处理议案;
    ⒊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㈣出席会议对象
    ⒈2001年9月21日交易日结束时,在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 股东及其他授权委托人;
    ⒉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㈤参加会议办法
    ⒈法人股股东持股东帐户卡、单位证明、法人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手续;
    ⒉社会公众股股东持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被委托人持本人 身份证、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和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⒊异地股东可以信函和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还需提供与上述第1、2 条规定 的有效证件复印件;
    ⒋登记地点: 上海市外马路974号四楼公司展示厅
    ⒌登记时间:2001年9月25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时到4 时30分
    ⒍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1)63136510、 021 63136517
    传真: 021 63135518
    通讯地址:上海市外马路974号五楼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200011
    ㈥办理股东登记确认后,凭公司发给的会议通知,参加200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委托贷款、无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四项资产减 值准备计提办法;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职工住房周转金的会计处理办法;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沪财会(2001)24号《关于本市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住房的有 关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本公司取消″住房周转金″科目,按1995年2 月以前设立 的股份有限公司的住房周转金处理规定,已将2001年1月1日住房周转金科目的余额: 3,726,505.86元,全部调整2001年年初未分配利润。按规定该笔未分配利润,可用资 本公积金弥补,但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通过本次董事会会议同意上述会计处 理办法并将该议案提请下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预案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规定, 公 司拟向每位董事每月支付人民币壹仟元作为任职津贴,每季度支付一次。 除任职津 贴外,公司不向独立董事提供其他任何福利(交通费除外)。
    本议案需提请下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申请宽限期的报告。
    本公司于2001年8月30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了《关于申请宽限期的报告》, 在申请宽限期期间,本公司股票于2001年8月31日暂停特别转让服务。
    
上海商业网点发展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