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暂行条例》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现就受让上海商业网点发展实业 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PT网点,代码600833)法人股股权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公司于2001年4月23日分别与交通银行上海分行、 上海徐汇商业建设发 展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九洲黄金总汇、上海长宁商业网点 置业有限公司、上海杨浦区贸易投资开发公司、上海开城房地产经营公司、上海市 普陀区商业建设公司、上海市闸北区商业建设投资总公司、上海开开 集团 有限公 司、上海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本公司协议受让上述公司所持有 的PT网点法人股26005188股 占总股本的16.32% ,转让总金额760.21万元;
    二、待本次受让的股份过户后,本公司将持有PT网点的法人股26005188股 占 总股本的16.32% ;
    三、根据股份转让协议,协议签署之日,本公司已用自有资金一次性支付股份 转让款,并将于公告之日起五天内在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办理本次转让股份 的过户手续。自股份过户之日起,本公司将拥有上述股份所有权和处置权;
    四、本公司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医学院路69号,注册资本为1亿元人民币, 法定 代表人为陈绍昌。成立日期为二○○○年十月九日,主营业务为投资及投资管理、 投资咨询、财务顾问、国内贸易。本次受让股份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本公司的出资人为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资公司”),国资 公司出资比例为100%,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医学院路69号。
    五、本公司与本次股份转让方没有关联关系;
    六、截至本公告刊登之日,本公司、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公 司的关联企业不持有该上市公司流通股股份以及最近六个月内没有买进或卖出该上 市公司流通股股份的行为;
    七、本公司此次受让PT网点法人股之前未直接或间接持有PT网点的股份,也不 存在受托行使该上市公司其他股东权利的事实。
    特此公告
    
受让方:上海国鑫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001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