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商业网点发展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次股东大会于1995年3月31 日下午在 锦江小礼堂召开。出席会议股东112名,代表股份5307.8026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76.4%,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兼总经理韩士章先 生主持,经大会审议,作出如下决议:
    一、批准公司董事会工作报告
    1994年公司超额完成了年初预定计划,主营业务收入12253万元,实现利润2639 .57万元,净利润2478万元,房产竣工7.1万平方米,分别比1994年增长118.2%、67%、 84.1%和4倍,实现了连续三年高速发展, 为上海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作出了应有贡 献。
    1995年经济目标是:主营业务收入2亿元,力争2.2亿元;净利润3200万元,争取 达到4500万元;新开项目2个,面积达6.7万平方米;开工面积7万平方米;国内外贸 易总额6000万元,其中创汇500万美元。通过外引内联,以组建企业集团为目标,加快 商业网点开发和内外贸易的发展速度。
    二、审议通过了1994年度财务决算与1995年财务预算报告和利润分配分红方案
    1994年公司实现税后利润2478万元。扣除10%法定公积金247.8万元;扣除 10 %法定公益金247.8万元;扣除15%任意公积金371.7万元;加上年初结余未分配利 润882.3万元;可供股东分配利润2493.1万元。向公司全体股东以每10股派送红股2 股,发放红利1.50元(含税)。
    三、审议通过了监事会的工作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忠于职守,勇于改革,遵章守法,努力维护股东利益,未发 现有违反《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行为。
    四、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报告
    大会根据《公司法》, 对《公司章程》中与《公司法》不一致的条款和增资配 股情况进行了必要的修改和补充。
    五、审议通过了发行B股的决定
    授权董事会负责处理发行工作和上市时间。
    六、审议通过了董事会人员变动报告
    选举邱家昌先生、庄自民先生、方名山先生、陈大川女士、张华梁先生为董事, 免去韩根初先生、丁家良先生、蔡钜野先生、陈玉章先生董事职务。
    七、审议通过了监事会人员变动报告
    选举韩根初先生为监事,免去顾亚明先生监事职务。
    发行B股方案须报上海证券管理办公室批准后实施。
    本次股东大会由上海市公证处公证员张金海、隋军公证。
    
上海商业网点发展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五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