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商业网点发展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次股东大会于1998年5月25 日下午在 上海商务中心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463名,代表股权数70850741股, 占公司总股 本的57.80%,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邱嘉昌先生 主持,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全票审议通过“总经理业务工作报告”。
    二、全票审议通过“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通过“监事会工作报告”(本项决议赞成票代表股份7084994股,占出 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89%,弃权票代表股份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 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11%)
    四、全票审议通过“财务工作报告”。
    五、全票审议通过“1997年度分配方案”。
    会议决定公司1997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为:1、 按净利润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计3110531.86元,按10%提取公益金计3110531.86元,加 年初未分配利润9095774.47元,本年合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25793829.32元, 拟以 公司1997年末总股本12257486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送红股2股,分红资 金为24514973.80元,余额1278855.52元结转下年度分配;2、本公司1997年末共有 资本公积金158878487.13元,以公司1997年年末总股本122574869股为基数, 向全 体股东按每10股转增1股的比例转增股,转增入股本的资本公积金为12257486.9 万 元,转增后的资本公积金余额为146621000.23元。
    六、审议通过“部分董事人选变动报告”;会议决定:免去刘守敏(全票)、唐 兆其(全票)、应惠海(全票)董事职务,选举凌承进(赞成票 代表股份70848620股, 占出席本次会议所持表决权的99.997%,反对票代表股份212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 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3%)、浦静波(全票)、黄东诚(全票)担任董事职务。
    七、全票审议通过“部分监事人选变动报告”会议决定:免去韩根初监事职务, 选举陆伟民先生担任监事职务。
    八、全票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由上海市公证处出具公证意见,确认本次会议程序合法,决议有 效。
    
上海商业网点发展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八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