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本公司1994年2月5日第三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本公司 对全体股东分1993年红利0.10元/股,现就内部职工股分红方法公布如下:
    1、分红地点:万国闸北经营业部(塘沽路930号,近老北站)。
    2、分红时间:6月6日-6月24日,周一─周五,上午9:30-11:30,下午1:00-3: 00,节假日休息。
    3、分红要求:股东请带好原认购发票、身份证、 股东账号(无账号者先去上 海证交所有关代理点办理账号)。
    
上海商业网点发展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四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