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则》和 本公司199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现将本公司1996年度送股事宜公告如下:
    一.1996年度送股方案:
    以1996年母公司净利润19403484.92元为基数, 按此提取 10%法定公积金 1940348.49元、10%的法定公益金1940348.49万元、30%的任意公积金5821045.47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的利润8773789.00元,减1996年实施95年送股8364717. 60元后, 实际可分配利润10110763.87元,1996年末公司总股本为92011894股,向全体股东以 10:1的比例送红股,计送出9201189.40元,未分配利润909574.47元,结转下一年度分 配。
    二.登记日、除权日:
    股权登记日:1997年5月5日
    除权基准日及红股上市交易日:1997年5月6日
    三.送股对象:
    截止1997年5月5日交易结束后在上海证券中同登记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 全体股东。
    四.红股的派送方法
    本次派送红股已委托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根据登记日在册的股东所持股 份,按比例自动计入各股东帐户。
    五.本次送红股后股本的结构变化情况为:(单位:股)
股份类别 送股前股数 本次送股数 送股后股数1.尚水流通股份:
发起法人持股 49658757 4965876 54624633
社会法人持股 22817137 2281714 25098851
小计 72475894 7247590 79723484
2.已流通股份:
社会公众持股 19536000 1953600 21489600
股份合计 92011894 9201190 101213084
特此公告
    
上海商业网点发展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1997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