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商业网点发展实业股份有限公司1994年2月5日第三次股东大会通过的 决议,经上海市证券管理办公室沪证办(1994)第44号文批准决定向股东送配股。根 据国家有关规定,特向投资者提供本公司基本情况、分红及增资配股认购手续等资 料。公司董事会对本公告内容的准确性负全部责任。
    本公告分别送达下列单位:
    1、上海市证券管理办公室
    2、上海证券交易所
    下列简称适用于本公告:
    1、本公司:指上海商业网点发展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承销商:上海万国证券公司
    3、股票:指本公司已发行上市及本次增资配股的股票。
    4、元:指人民币单位
    一、本公司全称、地址及法家代表人
    1、公司全称:上海商业网点发展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上海浦东浦三路1260弄4号
    办公地址:上海南京西路941号6楼
    3、法定代表:董事长兼总经理 韩士章
    二、红利分配及送、配股方案
    1、送配股比例:以股权登记日持有的股票数为准。每10股派送红股3股、配3 股。配股价,每股3.7元。
    2、社会个人股可从发起人股、社会法人股转让的配股权中按10:4 比例配股。 配股价,每股3.7元,另加配股权转让费每股0.1元。
    3、每10股送红利1元。(含个人收入调节税)
    4、送配对象:股权登记日(1994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登记在册的持有 本公司普通股的全体股东。
    三、增资配股后股本调整情况
    本公司原股本4850万元。其中发起人股2850万元;社会法人股1260万元;社会 个人股740万元。增资配股后,公司股本总额预计达到7300万元左右,计7300 万股 左右。
    四、增资投向及1994年效益预测
    1、增资投向
    虹临宝都商住楼(24层)位于四平路临平北路。建筑面积12000平方米, 总投资 4420万元。1993年12月28日开工,1996年6月土建安装竣工,需投入资金约4000万元。 该项工程已被市建委列入市八五期间旧区改造十大重点地段之一。
    2、效益预测
    1994年度盈利预测表(单位:万元)
    主营业务收入:14260
    实现利润总额:2600
    税后利润:2210
    说明:第三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董事会工作报告中关于1994年效益预测:实现销 售总额9000万元,力争1.5亿元;利润总额2066万元。力争2600万元。 主要是考虑 一个中外合资投资公司项目能否批准。目前,这个项目已批准,所以1994年效益预 测为销售总额1.5亿元,利润总额2600万元。
    1993年每股税后利润0.27元。1994年每股税后利润0.34元( 包括送配股后增加 股数,以7300万股计算)。
    五、承销机构、地址及承销方式
    公司地址:上海瑞金一路98号
    法人代表:管金生
    2、承销方式:
    本公司委托承销机构采用代销方式增资配股,配售期结束后如有未被认购部分 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送、配股办法
    1、凡是在股权登记日1994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登记在册的股东均享有 送配股权。
    2、1994年5月3 日为本次分红派息及配股的除权除息基准日及新送红股的交易 日。
    3、送红股由上海证券交易所计算机网络自动转入各股东帐户。
    4、配股交款时间:1994年5月3日至5月13日
    5、配股交款办法:
    (1)社会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 股票帐号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公司营业 柜办理“委托买进”手续。
    (2)法人股股东及内部职工股持原认购收据、 支票或汇票到本公司指定地点办 理交款手续。
    地址:上海市南京西路941号6楼608室
    (3)本公司股票在增资配股期间,采用除权交易方式照常上市交易。
    (4)配股股票的挂牌交易日为5月23日
    本公告的解释权属本公司董事会。
    
上海商业网点发展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四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