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对公告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1年3月31日 ,我公司曾经与广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宝安支行签订担保合同, 为深圳市中达邮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达邮轮”)在该行办理的人民币叁仟万 元一年期贷款提供信用保证。
    近日,我公司收到中达邮轮发来的传真,内容包括与该行续签的编号为02072 的 《贷款合同》和《抵押合同》,以及相关的《公证书》、借据、进帐单等。 这些资 料表明:中达邮轮仅以其自有的“假日”号邮轮设定抵押, 向该行办理借新还旧贷 款人民币叁仟万元手续。这意味着我公司的担保责任已经解除。本着诚信、谨慎的 原则,我公司与该行以传真方式对上述事项进行了确认,该行认为情况属实。
    我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将本着为股东负责的原则, 最大限度地化解已有担保事项 的风险,审慎研究未来的担保问题,以尽可能地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特此公告
    
陕西广电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6月6日